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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注册制10只新股集体高开 N中电港涨逾160%

2023-04-10 10:04:02 来源 : 网易财经

4月10日,两市迎来首批主板注册制新股,A股市场将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开盘7股竞价高开超40%,无一只新股破发,其中N中电港竞价高开160.94%居首,N登康高开98.26%次之,N柏诚竞价高开79.16%、N常青竞价高开62.97%,N南矿、N中重竞价高开超45%。

主板注册制首批新股上市,意味着注册制改革最关键的一步即将完成,资本市场也将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

具体来看,首批注册制企业共有10家。其中,中重科技、中信金属、常青科技、江盐集团、柏诚股份5家拟登陆沪市主板;登康口腔、中电港、海森药业、陕西能源、南矿集团拟登陆深市主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主板注册制首批新股正式上市,沪深交易所新修订的交易规则、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配套规则也将正式施行。业内人士指出,最大变化在于: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优化价格笼子机制。

首批主板注册制企业有何特色

数据显示,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38.48倍,两家公司发行市盈率超过40倍,分别是陕西能源的90.63倍,柏诚股份的40.60倍,其余公司发行市盈率均落在20倍至38倍区间。

可以看到,10家公司发行市盈率分布充满弹性,体现出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市场化的特征。另外,将10家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可比公司扣非后市盈率均值相比,7家公司发行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中重科技、柏诚股份、海森药业、常青科技、登康口腔、中电港等6家公司发行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以上。陕西能源发行市盈率相比可比公司溢价幅度最高,不过,如果按照去年净利或扣非净利计算,公司发行后市盈率在15倍以下,而可比公司机构一致预测去年市盈率中位数在12倍左右。

从募资情况来看,10家公司的实际募资总额达到212.11亿元,比预计募资总额超24.76亿元。8家公司实现足额募资,柏诚股份、陕西能源实际募资额较预期多出8亿元以上。

10家公司经营规模普遍较大。从整体看,10家公司2021年营收中位数超过19亿元,大幅高于去年以来上市的核准制主板新股营收中位数,后者不到14亿元。其中7家公司2021年营收在10亿元以上,中信金属营收超过1100亿元,中电港营收接近384亿元。

净利润方面,10家公司2021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67亿元,高于去年以来上市的核准制主板新股净利润中位数,后者为1.51亿元。其中9家公司2021年净利润在1亿元以上,中信金属净利润超过18亿元。10家公司盈利能力也普遍较强。2021年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数超过19%,大幅超越主板存量公司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数,后者不足8%。从2022年净利润来看,10家公司全部破亿元,陕西能源位居第一,为24.72亿元;中信金属居于次席,净利润为22.15亿元;江盐集团、中电港净利润在4亿元以上。

从2022年净利润增幅来看,陕西能源、江盐集团、柏诚股份同比增幅居前,依次为511.95%、133.92%、65.18%。陕西能源表示,2022年电力上网价格提升,公司同期平均上网电价及电量双向增长,叠加营业成本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电力业务净利润增加较多。江盐集团2022年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的增加及下游行业景气度较好。

除了营收、净利润规模较高以外,10家公司市值也普遍较高。以发行价和上市后总股本计算,陕西能源、中信金属等公司总市值超过320亿元,高于90%的主板存量上市公司。其他公司发行后市值分布在30亿元-95亿元区间,中位数为55.62亿元,高于去年以来上市的核准制主板新股发行后总市值中位数,后者不到46亿元。

此外,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也展现出了稳健的成长性。2020年至2022年,10家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稳定在10%~45%区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则相对更高,普遍落在10%~70%区间。江盐集团期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19.68%。

整体来看,10家公司多为经营稳健的行业优质龙头企业,大盘蓝筹成色较足。10家公司均已预告2023年一季度业绩,以预告区间中值计算,陕西能源、中信金属净利润破亿元,分别为7.55亿元、4.45亿元;从净利润增幅来看,登康口腔、柏诚股份、海森药业、江盐集团、常青科技保持增势,登康口腔增幅居首,为13.44%。

主板交易规则生变

伴随着主板注册制首批新股的上市,新的交易制度也将落地施行。据兴业证券梳理,沪深交易所新版交易规则主要有7个方面的调整:

第一,沪市主板新股申购调整。沪市主板新股申购单位调整为500股,每5000元沪市市值对应500股可申购额度。

第二,优化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恢复10%的涨跌幅限制。

第三,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波动幅度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第四,调整连续竞价阶段价格笼子。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范围适用“2%/10个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价格笼子机制安排。

第五,沪市市价申报调整。沪市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方手最优价格申报2种市价申报方式。沪市允许市价申报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须输入可以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或最低卖出价格。

第六,深市优化存拒单机制。深市优化存拒单机制,将超过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暂存交易主机的做法改为直接拒单。

第七,新增特殊标识。其一:C,新股上市第二至第五个交易日(沪深适用,新股上市首日仍为“N”);其二:U,上市时尚未盈利;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特殊标识取消(沪深适用);其三:W,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殊标识取消(沪深适用);其四:V,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深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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