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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闻!长沙唯一住房供做长租房,可按“首套房”方式再买新房

2023-03-10 17:55:13 来源 : 红网


(资料图)

网友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发帖咨询。

红网时刻新闻3月10日讯(记者 岳瑾 戴丹)“我是非本地户囗的家庭,若名下唯一房产已挂长房租赁,请问再购房还要受社保的限制与否?”近日,在红网《问政湖南》平台上有网友提出了疑问。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将名下唯一住房至长沙市住建局指定的长租租赁公司进行长租,是不受落户、社保(个税)缴纳和房屋产权证以及网签满四年的限制,并且是以首套购买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022年5月11日,长沙存量房新政规定,在《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同时还规定,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 " 一户核减一套 " 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不影响多套住房盘活用作租赁房。

“我是非本地户囗的家庭,若名下唯一房产已挂长房租赁,请问再购房还要受社保的限制与否?因内尽期内有消息说长沙市内唯一住房挂长房租赁后不再受社保限制,所以肯切的想得到答案,因为近期想购置,一套改善性住房,社保暂没达到24个月的标准。”针对网友的提问,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在长沙限购区域内有一套房产,若您想在长沙限购区域内再购买一套房产,可将名下唯一住房至长沙市住建局指定的长租租赁公司进行长租,长租租赁公司确认长租后,是不受落户、社保(个税)缴纳和房屋产权证以及网签满四年的限制,并且是以首套购买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长沙市住建局表示,2023年计划盘活存量房1.5万套。记者了解到,截至3月3日,长沙市盘活存量房工作两家试点企业累计接受咨询38788户,APP累计申请套数16192套,现场查勘累计11596套,签约累计8816户。

网友咨询原帖:咨询目前长沙县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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