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16:53:29 来源 : 中国经济网
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安证券”股票代码600909.SH)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华安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负责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莎动力”,新三板代码838677)挂牌申请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内核把关不够严格、持续督导不够尽责;二是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对员工执业行为规范性缺乏有效约束。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条和第五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三条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文书之日起30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安徽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此外,杨成虎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安徽证监局于2020年10月11日向杨成虎送达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2020]1号),杨成虎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认定杨成虎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