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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江西永辉超市黄颡鱼抽检不合格

2020-12-21 08:42:15 来源 : 中国经济网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于近日公示的《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 总第7期)显示,本次共抽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601933.SH)旗下公司所出售。

上述抽检结果显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结束,为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锣湾广场店销售的黄甲(黄颡鱼),该鱼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24日,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

经核查,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锣湾广场店购进该批次黄甲(黄颡鱼)9.75公斤,已销售9.75公斤,召回数量为0。经现场核查和研究分析,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由于养殖环节造成,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锣湾广场店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针对该店存在的问题,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加强产品源头把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经判定,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锣湾广场店销售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的黄甲(黄颡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十)项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7.03元,罚款人民币12.5万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洪市监食流罚决字〔2020〕12号)。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锣湾广场店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该公司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国大陆首批将生鲜农产品引进现代超市的流通企业之一,是中国500强企业之一,2018年销售金额767.67亿元,销售增长率17.4%;门店总数1275家,位居中国连锁百强企业第六位。2018年1月23日,法国零售商家乐福宣布,腾讯与永辉将对家乐福中国进行潜在投资,且家乐福与腾讯已达成在华战略合作协议。2020年7月,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永辉超市以848.77亿元排名第119位。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4月13日,注册资本95.16亿元,于2010年12月15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0月30日,牛奶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9.13亿股,持股比例20.1%。(马先震 孙辰炜)

关键词: 永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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