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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2019-12-18 08:28:36 来源 : 证券日报网

12月17日,以“金融科技助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为主题的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因故未能到场,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为致辞。

潘功胜在致辞稿中表示,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牵头十七个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展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经过各部门、各地四年来的努力,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一是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二是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三是积累了丰富的新金融活动监管经验,探索出了有效的监管协作机制。

潘功胜指出,在技术驱动的新金融活动发展中,要做好几个坚持和巩固、几个完善和发展:

第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要从是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普惠性,对金融业和宏观调控的影响等方面评价,坚持金融为民,鼓励运用科技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成本,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持,要防止以技术为外衣,脱实向虚,形成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的空转。

第二,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落实功能监管,保持监管的公平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业务实质。只要业务实质相同,就要采取一致的政策取向和监管规则。保护无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利益,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不管是否以技术为名,都要从严监管。

第三,发展技术赋能的金融服务,为金融业提质增效。支持各类机构在持牌经营的前提下,依托技术或场景优势,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丰富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对接电商平台、供应链等各类实体场景,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大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支持运用科技手段建设完善、稳健、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登记托管、信用信息共享等金融基础设施,优化我国金融运行效率。

第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适应科技多变、快变的特点,提升监管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运用科技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完善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适应宏观监测和扩大数据处理能力的需求,形成对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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