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8 16:30:03 来源 : 解奥
解奥 徐超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企业的科创属性特别提出要求“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2022年上会遭暂缓审议首家企业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麦澜德”),上市委的关注点就提到了企业核心技术的权属问题,是否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尽管麦澜德上会前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在回复上交所的问询中反复解释自己核心技术的科创属性以及自主性,但最终仍然没能说服监管部门。
麦澜德想进科创板之门而暂时不可得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这家主业是妇女产后康复设备品牌制造商的发展经历。在麦澜德之前,有一家叫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伟思医疗”)的企业于2020年7月21日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580。伟思医疗同样是做产后康复设备,麦澜德的实控人以及一众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曾就职于伟思医疗,且还在伟思医疗任职期间,一边通过股份代持的隐蔽方式成立麦澜德,一边研发产后康复的专利。之后伟思医疗和麦澜德发生过多起专利权纠纷诉讼。
问题就在于,麦澜德现在拥有的技术,到底是算实控人以及研发人员个人拥有,还是在伟思医疗就职期间的职务行为?除了明面上的几起知识产权官司外,伟思医疗和麦澜德私下的协议里面对核心技术的归属有没有其他约定?作为极强调科创属性的科创板,若是靠复制粘贴的技术上市,上交所肯定不会答应。
创始人“身在曹营心在汉”
伟思医疗的招股书披露,公司主要从事康复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在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等细分领域为医疗及专业机构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医疗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在伟思医疗上市近一年后,麦澜德于2021年6月28日递交招股书申报稿,公司主要从事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相关产品主要有盆底及产后康复设备、耗材及配件、信息化产品等。
麦澜德在招股书中披露,实控人杨瑞嘉、史志怀与一致行动人,以及董监高等,均来自伟思医疗。
杨瑞嘉的简历披露,其于2007年10月至2013年7月历任伟思医疗及其子公司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市场部经理、产品总监;2013年8月起在麦澜德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另一实控人史志怀,于2001年3月至2013年2月历任伟思医疗软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2013年3月起任职麦澜德。
一致行动人陈彬、屠宏林、周干、周琴均曾任职伟思医疗,任职时间段和杨瑞嘉、史志怀任职伟思医疗时间段均有重合。岗位涵盖设计、销售、供应链、渠道、研发工程师。其中屠宏林、周干、周琴在杨瑞嘉、史志怀已创立麦澜德后,仍在伟思医疗工作一段时间。
在高管队伍,监事陈建平、职工监事范璐、副总经理王旺、财务总监兼董秘陈江宁,也均曾供职于伟思医疗。
招股书披露,麦澜德成立于2013年1月16日,名义上的股东为崔爱堂、杨东、阎玉霞、李立弘、周荣兰、陈晓艳,实际出资人为杨瑞嘉、史志怀、陈彬、屠宏林、周干及郑伟峰。
从招股书信息可见,在麦澜德成立后,实控人杨瑞嘉、史志怀仍然在伟思医疗工作。对于代持,招股书给出的解释是“创业股东各方均看好盆底康复行业发展前景,因此决定共同创业,但创业股东尚未自原工作单位离职,因此委托亲属/朋友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设立有限公司。”
麦澜德坚称核心技术自主
鉴于麦澜德和伟思医疗的这一层关系,且双方还发生过多起专利权纠纷诉讼,上交所连续三轮问询均特别关注麦澜德的核心技术以及科创属性,询问麦澜德如何证明自己的技术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核心技术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麦澜德回复称,自己掌握20项核心技术,先后被认定为2018年度南京市瞪羚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潜在独角兽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凭借技术研发优势和品牌优势奠定了在国内盆底及产后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通过建立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在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已形成完整覆盖从整机到耗材、从硬件到软件的核心技术体系。麦澜德称,发行人产品关壁技术和性能指标具有先进性。
此外,麦澜德拥有专利105项,其中国内授权发明专利9项、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44项,软件著作权39项,I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10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4项,部分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产品在600余家三级医院应用,覆盖率21.83%。获科技部和工信部双重认可的第三方专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麦澜德的肌电采集与分析技术等核心技术在行行业内具有先进性提供了辅助性判定依据。
因此,结合麦澜德产品关键技术和性能指标、取得的科研成果、知名医院认可以及技术成果鉴定情况,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
在核心技术归属上,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律师、知识产权领域知名律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核查意见认为,麦澜德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律所认为,麦澜德的核心技术取得未利用员工曾任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不属于员工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
律师认为,麦澜德产品均未落入伟思医疗的专利保护范围,侵权风险低。实控人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涉诉风险较低。
曾输掉专利权属官司
麦澜德在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外,公司与伟思医疗之间曾发生过多起专利纠纷诉讼,相关案件现均已了结。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麦澜德在多起被伟思医疗起诉的专利权属案中败诉,有一起麦澜德还一路申诉到最高院,最后还是被驳回再审申请。
案号(2016)苏民终988号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披露,伟思医疗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起诉称,2012年11月5日,麦澜德创始人之一史志怀的亲属杨东作为发明人申请了名为“一种阴道电极”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1210435831.2,即双方诉讼的涉案专利);2013年1月,杨东与另一创始人杨瑞嘉的母亲崔爱堂、周干的配偶周荣兰等人共同成立麦澜德,经营范围与伟思医疗一致。
史志怀、杨瑞嘉、周干均为伟思医疗的前员工,分别为伟思医疗研发部、产品部、质量部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主导了与涉案专利相关的研发、设计、生产、上市等工作。史志怀、杨瑞嘉在与伟思医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即进入麦澜德工作。
2013年10月9日,杨东将涉案专利申请权转至麦澜德名下,并于2014年4月16日公告授权。
2014年8月,伟思医疗发现周干以其配偶周荣兰名义入股麦澜德并将伟思医疗技术泄露给麦澜德后,将周干开除。
伟思医疗认为,杨东本身没有医疗器械行业从业以及相关研究的经历,涉案专利的实际发明人应为史志怀、杨瑞嘉、周干。该三人在伟思医疗任职期间,受伟思医疗的工作任务指派,长期利用公司的资金、场地、设备、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进行阴道电极项目的科研开发,而涉案专利与上述项目为同一项目领域,属于以上三人在伟思医疗工作期间的本职工作,也是伟思医疗分配给其研究项目下的工作内容。且杨瑞嘉和史志怀离职的时候都签过保密协议,不泄露公司任何信息。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案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归伟思医疗所有。
麦澜德则认为,杨东的发明和伟思医疗没有任何关系。
一审法院最后认定,杨东和发明没有任何关系,实际发明人是史志怀、杨瑞嘉、周干,属于职务发明。(判决书文号:(2015)宁知民初字第130号)
麦澜德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江苏高院维持原判。
麦澜德还是不服,再申诉到最高院。最高院审理后认定,涉诉专利实际发明人为史志怀、杨瑞嘉、周干,以杨东的名义申请专利是为了规避法律,再利益输送给和伟思医疗构成同业竞争的的麦澜德。涉诉专利是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伟思医疗。
这次上会,上市委就“灵魂发问”:实控人签署的相关竞业禁止条款是否会导致发行人控股权的不稳定;实控人、核心技术人员与伟思医疗签署的相关保密条款是否会导致发行人核心技术存在权属纠纷。并要求麦澜德进一步说明是否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再回到招股书来看,或许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缘故,麦澜德的产品毛利率,在同行业中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