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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余震波及知名律所金杜!律所“看门人”责任亟待压实

2022-02-25 16:03:40 来源 : 证券市场红周刊

乐视网财务造假余波未了,近期多家曾为乐视网提供服务的券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其中就包括了业内知名大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作为国内营收规模最大、专业水平最高的事务所之一,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乐视网提供了多年的法律服务,多位经办律师目前已是金杜的合伙人,参与了多笔IPO业务。在金杜被立案调查后,金杜参与的IPO项目出现了中止审核情况,部分公司大概率需要重新选择IPO经办律师。

而据证监会不久前公布的信息:2019年以来,查处中介机构违法案件80起,涉及24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券商、7家资产评估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相比会计师事务所、券商面临的高风险,律所被处罚的风险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在注册制下,律所的定位和责任得到了明显强化,特别是不久前“由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的机制实质性破冰:2021年12月,富创精密IPO成为首个律师参与招股书撰写的案例,中伦事务所的5名律师参与了招股书编写。这一新变化意味着,律师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了企业尽调过程,当然,如果底稿真实性被发现存在问题,律所也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某上市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肖先生向《红周刊》记者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问题,律所在书面意见中既没有提出异议,且无法证明自身已尽职尽责,那么大概率就会被处罚。从过往案例来看,对律所来说,“一般是没收业务收入,同时处于2~3倍的罚款,对经办律师的处罚一般是罚款或警告。”

归根结底,项目律所、律师如果想免责,需要证明自身是否穷尽了尽调手段、是否尽可能核查所有细节,那么律师得出的结论就符合“勤勉尽责”的要求。即便以后有新的信息显示企业之前存在造假行为,“但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律师勤勉尽责的范围,那么律师也可以免除一部分责任。”

“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态度。”这是去年底杭州中院在对“五洋债”欺诈发行案宣判时的表述。“五洋债”一案是全国首例公司债欺诈发行案,也是首起证券诉讼代表人诉讼案。此案结果对中介生态产生了重大影响,券商、会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均被处以了不同金额的重罚,特别是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的律所也背负了责任范围内5%的连带责任,赔偿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详细全文已发布于2022年第14期《证券市场红周刊》,原文《金杜律所失职调查》,作者惠凯,更多精彩内容可在“证券市场红周刊”公众号予以关注。

(本文提及个股仅做分析,不做投资建议。)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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